电信系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流程(国际合作与交流)

Author:教务科Time:2014-05-28Hits:


1 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及攻读博士学位

l 各院(系、所)同学,通过各种情况尽早获得出国留学邀请信或入学通知;

l 如果申请项目类型是联合培养同学,还须到HUB系统中报名参加口语测试,攻读博士学位的同学不需要参加;

l 报名后,个人在HUB中打印报名表,参加口语测试,测试必须通过;

l 在学校的HUB系统中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国家建设高等水平大学公派研究项目”表格;

l 将表格打印出来后连同其他所需资料一式三份,到自己所在院(系、所)教务部门报名;

l 院(系、所)排序后,将此表一式三份及院(系、所)攻读博士汇总表、联合培养汇总表一起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处;

l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

l 通过学校专家评审后,研究生院公布名单后,由研究生院组织入选学生填写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

l 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完毕后,研究生院审核;

l 研究生院报校领导审批;

l 研究生院整理材料报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批准;

l 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5-6月公布录取名单

l 录取名单公布后,研究生院将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录取名单及相关出国(境)资料交国际交流处;

l 国际交流处办理出国(境)手续;

l 被录取学生9月派出。

2申报“国际交流基金”项目

2.1 “国际交流基金”资助申请

l 申请人在HUB系统中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国际交流基金申请表”;

l 将申请表、会议邀请信、会议日程等资料1份交到系研究生教务科,分管系主任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分配相应的基金资助;

l 评审通过后,学生可以拿出国开会的相关票据到系研究生教务科领取经费卡,然后到财务处进行报销。

2.2“国际交流基金”资助报销

l 到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领取国际交流基金经费卡;

l 具体报销流程参考“研究生国际交流基金报账攻略”(研究生科查询)。

3、申报“高水平国际化课程建设”项目

3.1 “高水平国际化课程建设”资助申请

l 每年年初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处下拨的“高水平国际化课程建设”资助金,对本系高水平国际化课程进行资助,如课程将参与当年评估,则将重点资助;

l 各高水平国际化课程老师提交预算表给系研究生教务科,分管系主任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资助金额分配。

3.1 “高水平国际化课程建设”资助报销

l 到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领取“高水平国际化课程建设”项目经费卡;

l 具体报销流程参考“研究生高水平课程项目经费使用攻略” (研究生科查询)。


4出国(境)申请

4.1出国(境)申请

l 在HUB系统上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出国(境)申请表;

l 打印此表格,按照表格要求相关人员签字、盖章;

l 此表与出国(境)邀请信等证明资料(一式三份)交到系研究生教务科;

l 教务员将表格及证明资料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处;

l 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核通过后,将审批通过的出国(境)表1份留存,另外2份返还给系研究生教务科;

l 系研究生教务科将此表1份返还给学生,系留存1份;

l 学生办理其他相关财务、出国(境)手续。

4.2出国(境)变更申请

l 在境外期间,与出国前申请时信息有变化的,须在学校HUB系统中填写出国(境)变更申请表;

l 申请表须国内外双方导师签字认可,同邀请信等证明资料一起交至系研究生教务科;

l 系研究生教务科审核后,交至研究生院;

l 研究生院审核签字后,返系研究生教务科,系研究生教务科将表格返还申请人;

l 如果是国家公派留学出国项目的同学,还须凭此表到学校国际交流处换红头文件。

4.3回国(境)申请

l 国达三个月(含)以上的同学,回国后须在HUB系统中填写回国(境)申请;

l 在HUB系统中填写完毕后,打印一份,经院(系、所)签字认可后,由院(系、所)在HUB中确认回国(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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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