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元旦“廉洁过节 一寸不让”省纪委通报(一)

Author:转湖北省纪委监察厅Time:2016-01-26Hits:

编者按:元旦来临,春节临近,又到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从各地查处的情况来看,尽管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四风”问题集中整饬,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少数党员干部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行为仍然禁而未绝。特别是利用传统节日、婚丧嫁娶、生病培训等时机,借口礼尚往来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的问题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群众反映强烈。为了严防“节日病”的发生,近日,省纪委集中通报一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典型问题,再次向广大党员干部传递了省委、省纪委对“四风”问题一寸不让、动辄则咎、严肃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为此,本网特推出“廉洁过节 一寸不让”省纪委系列通报,用典型案例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做到知敬畏,明底线,守纪律。2016年1月1日起连续三天发布三期通报,今天推出第一期。

  1.2013年至2014年节假日期间,鄂州市华容区副区长李志武多次违规收受他人礼金合计12500元。组织调查期间,李志武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承认自己所犯的错误,主动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问题,主动退出违纪所得。2015年6月5日,鄂州市监察局给予李志武行政警告处分。  

  2.2013年11月,竹山县原工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继宏乔迁新居,收受非亲属礼金24800元,事后刘退回相关人员7500元,余款17300元未退也未上交。2015年1月,刘在其岳母治丧期间,收受非亲属礼金25600元。1月15日,刘向竹山县纪委上交礼金9500元,余款16100元未退也未上交。2015年3月31日,竹山县纪委给予刘继宏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十堰市工商局给予刘继宏行政撤职处分,职务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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