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无房教职工提交公有住房申请意向的通知

Author:转自房产处Time:2014-07-10Hits:

全校各单位,各有关老师:
为了解决教职工对公有住房的需求,学校近期将清理腾空的一批主校区各类周转房源,面向符合条件的教职工选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房对象: 符合校房改[2013]2号文件规定、属于房改新职工(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本人及配偶在校内外(武汉市内)均无住房的我校在册在编教职工。
二、申请程序:
1.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公有住房租赁申请意向表》(申请表可在房产管理处网站“常用下载 ”栏目中下载),交本人所在单位办公室汇总。
2. 申请人所在单位办公室负责填报《华中科技大学公有住房租赁申请单位汇总表》(汇总表可在房产管理处网站“常用下载 ”栏目中下载)。
3. 申请人所在单位办公室负责将收集到的申请人所填写并签字、盖章后的《华中科技大学公有住房租赁申请表》以及本单位填报的《华中科技大学公有住房租赁申请单位汇总表》,于2014年8月30日前,汇总递交到房产管理处住宅科进行资格审查、人事信息核定。核查无误后,提交学校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选房办法:
具体选房办法,待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择日发布在房产管理处网站。
四、有关说明:
1. 本次可供选房房源主要为2013年6月选房之后剩余的房源(包括清理的借住房),分布在主校区的非售区内(包括东校区)。
2. 提供的房源正在按计划维修,选房后如有未按时维修到位现象,敬请谅解。
五、工作联系与咨询方式:
工作地点:东二区38号101室房产管理处住宅科,电话:87543513;
联 系 人:邹老师; 电子邮箱地址:295790732@qq.com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务必通知到广大教职员工。
房产管理处
2014年7月9日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东十七楼  电话:027-87792776  领导邮箱:husteic@hust.edu.cn

华中科技大学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