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学院2023级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

Author:Time:2023-08-10Hits:


1.  注意事项

网上报到时间:817-20日,数字迎新网:http://freshman.hust.edu.cn,届时将通过迎新系统完成选宿舍、学费缴纳等手续,系统将于8179:00开通,81714:00网上选宿舍,具体操作指南请同学们关注迎新网通知,线下报到迎新时间地点请关注年级群通知。请全体2023级硕博研究生填写新生信息登记表:

https://docs.qq.com/form/page/DZXJWaUpkaG9XUXFT

2.  转党组织关系

1) 根据相关要求,党组织关系从湖北省内转入统一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湖北省内转入单位请在系统内填写:中共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委员会

2) 党组织关系从湖北省外转入,请开具纸质介绍信,省外转入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中共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委员会,转入单位全称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转入单位请如实填写,勿填写“你处”、“贵处”等字样)。另外,党组织关系在9月新生档案核查后才接收转入,要求档案中党员材料齐全。新生支部在开学后公布。请注意9月入学报到时提交纸质介绍信,此时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在有效期内。

3) 除本校应届升学外,其他同学请下载附件《华中科技大学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审批表》(正反双面打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党员类别、入党时间、联系方式、身份证号、转出地党组织名称),其余信息不填,该表格请在开学迎新时上交。

4) 所有新生党员填写以下党员信息采集表,党支部划分将在开学后在年级群内公布。

【腾讯文档】电信学院23级研究生新生转党组织关系信息收集

https://docs.qq.com/form/page/DUndLRHFEQ2d3VHdl

 

3.  转团组织关系

根据相关要求,2023级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方式为:统一采取共青团中央智慧团建线上转入:

 

硕士研究生转入:团湖北省委 -> 华中科技大学团委 ->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团委 -> 湖北省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研究生硕士23级团支部;

 

博士研究生转入:团湖北省委 -> 华中科技大学团委 ->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团委 -> 湖北省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研究生博士生团支部。

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委员会

(团组织关系介绍信非必须,以共青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转接为准)

通过共青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转入的团组织关系,将于开学审核团员党员后审批。

4.  转户口问题

新生可选择将户口自愿集中迁入华中科技大学学生集体户。开学没有集中办理新生落户的同学,在校期间若有需要可随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我校新生集中办理入户手续为入学当年的9月至12月底(办理户口迁移期间,户口不能使用),逾期可按往届生办理户口迁移。户口迁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在缴费注册之前不予办理户口转接手续。户口转接需要的材料:

1.户籍在湖北省内武汉市外的新生,报到时提交录取通知书报道联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申报户口登记表(本人手写签名,表格见附件)。申报户口登记表上请注明本人学号、姓名,身高、联系电话,父母双方姓名及身份证号。请把这三样材料按顺序钉在一起上交。湖北省内的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证。

2.户籍在武汉市内的新生,报到时提交录取通知书报道联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居民户口簿本人页的原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页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右上角请注明本人学号、姓名,身高、联系电话,父母双方姓名及身份证号,请把这三样材料按顺序钉在一起上交。

3.户籍在湖北省外的新生,报到时提交录取通知书报道联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原件右上角注明本人学号、姓名、身高、联系电话,左下角注明父母双方姓名及身份证号)。请把这三样材料按顺序钉在一起上交。

4. 彩色证件照(文件30k以内,JPG格式,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以下问卷链接上传,请注意照片上传前按照要求修改文件名(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5.本科时户口已迁入学校的,无需再提供任何材料。

6.所有需要迁移户口的同学请在91日前填写链接:

https://docs.qq.com/form/page/DZUZlYU1IdUtFU1Vw

7)不迁移户口的不需递交材料。

5.  奖助学金申请资格确认

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非应届新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便于申请研究生奖助学金。

1) 有工作经历的非应届新生,请持工作单位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原件和复印件(注明工作起止时间、工资水平,工资发放截止时间,并注明已与原单位脱离工资关系,加盖单位人事处或者财务处公章),右上角注明学号、姓名、班级,迎新报道时上交;

2) 没有工作经历的往届生,请持毕业后档案所在地开具的档案代管证明原件(注明:委托档案存放主体及转入、转出时间)和复印件,右上角注明学号、姓名、班级。;

3) 应届生不需要开具证明。

以上材料请同学们自行拍照或扫描存档,入学后在研究生系统内在线提交。

6.  宿舍安排(非全日制的不安排住宿)

1) 数字迎新平台http://freshman.hust.edu.cn将在8月17日14:00开放选宿舍,同学们可以在缴费注册后在迎新系统中自行选择楼层房间号和床位,宿管中心不办理提前入住手续。

2) 宿舍是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安排,硕士寝室四人一间,博士为二人间或者单间。寝室内不允许使用吹风机、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对住宿条件不满意的同学在网上注册时可以选择不住宿,自行租房。

3) 如果8月中旬网上报道时交了住宿费,在入校后也可以办理退宿,每年10-11月由财务统一退费。如果注册时没有选择住宿,但是9月又想住进学校,学校无法安排。请同学们谨慎选择。

7.  助学贷款

2023级硕士博士新生每人都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

http://gszs.hust.edu.cn/info/1106/3543.htm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校园地或生源地助学贷款,资助学费和住宿费。贷款年度最高限额研究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最高额度为每年16000元。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家庭困难研究生,可在数字迎新平台http://freshman.hust.edu.cn申请办理绿色通道,绿色通道审核后再进行缴费操作。绿色通道的学生建议在817日以前做好材料的准备,保证顺利报到。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只需要下载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gszz.hust.edu.cn/info/1084/2203.htm),承诺和签字必须手写!!!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在线拍照上传《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如果不能在数字迎新之前完成贷款手续,按照校园地贷款要求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但在承诺栏里注明“本人承诺将于XXX日完成生源地贷款,如果不能如期办理,将自行缴费注册。”

绿色通道并不代表申请贷款成功,申请校园地贷款的同学,入校后需要自行登陆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实施详见《研究生助学贷款事宜》。

8.  婚育证明

已婚研究生新生应提交原单位(或学校)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或提交《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婚育情况证明表》(详见附表 2,也可在华中科技大学师生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总务后勤处下载)。相关材料在现场报到时交给录取院系,由院系统一交学校计生办存档。

其他未尽事宜,见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http://gszs.hust.edu.cn/info/1106/3661.htm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东十七楼  电话:027-87792776  领导邮箱:husteic@hust.edu.cn

华中科技大学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