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电信学院2024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3号)和《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14号)文件,为了做好2024年研究生先进个人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评选工作包含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是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且在基本学习年限内))。评选三好学生工作,其评选条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和《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5%;三好学生奖学金2000元/人。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工作,评选条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和《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5%,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800元/人。
现就评选研究生先进个人的几个具体问题说明如下: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同年内不能兼得。
2.评选时间:9月26日—10月10日
3.凡获得推荐资格申请先进个人者,于9月26至10月10日“登陆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对自己一年的综合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分别进行在线审核后,院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获奖名单。
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每学年可申报一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超过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不再参加评选。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均依据研究生院的学籍管理文件确定的基本学习年限。
(二)奖学金种类及奖励标准
1、三好学生奖学金2000元/人;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800元/人;
2、自强奋进奖学金、文体公益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奖励标准均为800元/生;
(三)评选时间和评选比例
1.评选时间:9月26日——10月10日。
2.评选比例:
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在学生获评相应荣誉称号即默认获得相应的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互不兼得。
自强奋进奖学金、文体公益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每年评选比例总和不超过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15%,自强奋进奖学金、文体公益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互不兼得。
(四)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依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14号)(附件二)执行,由各班自行制定细则在班内开展评定。
(五)评选程序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依照“学生申报、导师推荐、院(系)初审、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程序评定。凡获得推荐资格申请先进个人者,于9月26日至10月10日“登陆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对自己一年的综合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分别进行在线审核后,院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获奖名单。
三、关于评选要求的说明
各班必须做好评选和上报工作。在评选、评定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做到公开、公正、合理,通过两评工作,做到有利于调动广大研究生学习积极性,有利于提高研究生全面发展和培养质量,有利于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四、关于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使用的补充说明
1. 本系统提供电子签章的功能,故本次两评工作学生工作处不再收取纸质材料,全部数据均以研究生奖助服务平台数据为准,相应申请材料将于学生毕业前统一打印、盖章,与毕业材料一起移交档案馆。
2. 因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将从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成果系统读取个人荣誉、科研成果、参与集体活动情况,为方便各种奖学金和研究生先进个人的评选,请提前进行成果登记(智慧华中大-研究生系统师生端-培养与学位系统-成果登记),完成成果的录入和审核工作。
3. 因评选工作在研究生奖助平台上有院系和学生的先后环节,请及早完成相关环节设置。
4. 学生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填错、报错、无法使用等问题,请先行统一报告院系辅导员,由院系辅导员以院系为单位反映问题。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2024年9月25日